关于实行协会标准符合性审核告知承诺制的通知
各有关单位:
为进一步落实 "放管服"改革精神,优化营商环境,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和社会创造力,依法保障和服务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经济社会发展,现就协会标准符合性审核实行告知承诺制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告知承诺制的目的
提升服务效能。落实“放管服”改革要求,提高工作效率,方便企业办事,逐步实现服务标准化和智能化。
完善诚信建设。强化企业诚信监督机制,对违信的企业,依法对其违信行为进行公示,并纳入行业信用体系管理。
二、告知承诺的定义和适用范围
(一)告知承诺的定义。告知承诺,是指申请人提出协会标准符合性审核申请,协会一次性告知其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,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、符合法定形式,且书面承诺申请材料与实际一致的,协会可以当场作出书面决定的方式。
(二)告知承诺适用范围。
结合协会实际情况,现决定对协会行业准入资格标准、团体标准的符合性审核,推行"告知承诺制"。
三、告知承诺制的操作程序
(一)告知
对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,协会收到申请时,应当通过告知承诺书,向申请人告知下列内容:
1.标准的名称;
2.企业或个人应当具备的条件、标准和要求;
3.需要申请人提交材料的名称、方式和期限;
4.申请人作出承诺的效力,以及作出不实承诺和违反承诺的后果;
5.协会认为应当告知的其他内容。
(二)承诺
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申请书和告知承诺格式文书,表明其认为已经符合有关事项的要求,并对下列内容作出承诺:
1.所填写的信息真实、准确;
2.已经知晓协会告知的全部内容;
3.自身能够满足协会告知的条件、标准和要求;
4.能够在约定期限内,提交协会告知的相关材料;
5.愿意承担不实承诺或违反承诺的责任;
6.所作承诺是申请人真实意思的表示。
申请人应当将经签章的告知承诺书递交给协会秘书处。
(三)受理、决定
1.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、书面承诺符合规定形式的,协会应当受理并作出决定。
2.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,协会原则上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。
3.协会与申请人在告知承诺文书上签字或加盖公章后,告知承诺文书即生效。
6.告知承诺文书由协会发放和管理。告知承诺文书一式二份,一份作为协会的凭据,一份由申请人留存。
四、监督与法律责任
协会应当在审核后1个月内,对获得申请人履行承诺情况进行抽查。
经抽查后发现通过审核人不完全具备告知承诺文书规定条件的,协会应当指导其进行改正、责令其限期整改,仍达不到告知承诺文书规定条件的,协会将取消其审核内容,并进行违信公示,纳入行业信用体系管理。
五、实施时间
协会准入资格标准、团体标准,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。
六、通讯联络
联系电话:0571-87067830 (协会秘书处)
邮箱:service@zjxtjc.org
地址: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8H
网址:http://www.zjxtjc.cn/
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七日